2025年太钢厂区部分道路基础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太钢厂区部分道路基础检测项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钢厂区 。
2.2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对2025年太钢厂区部分道路基础检测项目,具体内容见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7.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8.投标人具有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道路基础检测、评估至少1份类似业绩。
9、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2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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