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
二、服务内容
(一)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与内容包括:拟定招标文件;2.组织招标文件评审会议;3.协助采购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4.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5.草拟并发布补遗书;6.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7.协助评标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 8.对评标报告内容进行形式检查;9.组织公示期间异议答复,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工作;10.协助采购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重新评审(若需要);11.协助采购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12.协助采购人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13.整理归档招投标资料(含电子文件);14.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15.采购人安排的其它相关事宜。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全部完成之日止。
(三)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三、资格要求
(一)本次选取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且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受贿、围标串标、倒卖项目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以签发中标通知书或签署合同时间为准),累计至少完成过15个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水运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代理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以签发中标通知书或签署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标的金额伍仟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履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为响应人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10月至近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以签发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4个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个为水运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履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取,否则按否决其选取响应资格处理;
(七)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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