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北疆港区汇盛码头有限公司多用途泊位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天津港北疆港区汇盛码头有限公司多用途泊位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港北疆港区汇盛码头有限公司多用途泊位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拟新建多用途泊位2个,最大可停靠10万吨级船舶,岸线使用长度为 650m。水工结构按照可停靠10万吨级集装箱船和 15 万吨级散货船进行预留。本项目本次仅建设码头结构及相关水域,并在码头上配备供电、照明、给排水、控制、通信等相关配套设施,陆域堆场依托汇盛现有堆场并由汇盛码头公司统一调度使用。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s://new.tzxm.gov.cn/)完成备案,备案服务范围应包含项目咨询,备案咨询专业应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复印件。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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