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漳州市交通局以漳交建函〔2025〕61号批复,依据闽交建〔2020〕21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标中监督对投标人业绩的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下同)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桥长不小于100 米的大桥或特大桥的桥梁施工业绩。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3.1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相应增加此业绩要求,增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企业业绩要求为近5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下同)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桥长不小于100 米的大桥或特大桥的桥梁施工业绩。
2、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24884554.49元,其中公路部分暂列金9048600元,市政部分暂列金413700元,暂估价即桥梁荷载试验:300000元。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87764835.09元,其中公路部分暂列金9048600元,市政部分暂列金413700元,暂估价即桥梁荷载试验:300000元。
3、公路部分固化清单400章中400-1桥梁荷载试验(暂估价) 为暂估价, 本项目投标函需要填写此暂估价金额。
4、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的网站由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修改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8项- 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修改为: / %签约合同价 1500 万元。
6、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1.5.2 合同价格修改为: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并通过工程计量支付程序,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以漳州市南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定金额为准,若需要国家审计机构审定则以该审计结论为准。
招标过程实行投标风险包干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风险范围包含中⑥修改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便道、租用场地等临时用地涉及的建安和征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实际施工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改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可能导致的周边房屋震裂或损坏等直接、间接损失,因施工造成的补偿或加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以补偿。
7、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22.1承包人违约-22.1.2(5)目中:
⑤违反第4.5款、第4.6.3款变更人员修改为:承包人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须向发包人进行书面申请得到发包人批准,接替人员的水平、能力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替换人,且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在更换前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变更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即技术负责人,下同)每人次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若更换在评标时享受信用AA 级、A 级奖励分的项目经理,则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应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若人员因意外伤亡、病亡,变更人员可不支付违约金。若未经允许擅自更换人员,将按对应数额双倍进行违约处罚。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若检查时不在岗且未按规定履行请(休)假手续,项目经理课以20000元/次违约金、项目总工课以20000元/次违约金、其他人员课以10000元/次·人违约金。
删除: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若检查时不在岗项目经理课以 10000 元/次违约金、项目总工课以 5000 元/次违约金、其他人员课以 2000 元/次·人违约金。条款。
删除⑥违反第 4.6.3 项,即使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承包人支付每人次10000 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条款。
删除:?,发包人可向承包人以按签约时合同价格的0.5%扣除。条款。
增加:?除逾期交工违约金外,其他情形发生的违约金均可累计,不设上限。所有发生的违约金,除根据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的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同时发包人可将违约情形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增加:?非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工程若需延期,承包人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审批,若经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同意,则承包人可免于缴纳违约金。
增加:?工程实施期间,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若同一事件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通报将按下列罚则做出相应处理:首次被检查发现或通报,给予批评和警告教育,责令立即整改;第二次被检查发现或通报,发包人按每处1000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并责令整改;第三次及以后被检查发现或通报,发包人按每处2000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并责令整改;违反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按每处3000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并责令整改。
违反其它重要合同条款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修改为: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每次、每处或每项支付人民币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上述违约金发包人均从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8、本项目混凝土按自拌混凝土计入,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1.5中:本项目的沥青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水泥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9、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函附录-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约定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合同期内不调价。
10、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8月4日 09:00:00
注:①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公布的内容为准。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靖湖大道道路工程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靖湖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靖湖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3]141号)、《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以《关于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靖湖大道道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定意见》(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2024〕3号)(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业主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靖湖大道道路工程,起点位于阡桥村西侧,终点接旧国道G319线牛崎头位置, 路线长4.292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 80km/h(互通过渡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6.2亿,建安费约人民币3.6亿。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 或补充说明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 | 1 | 详见施工图 | 详见施工图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 或补充说明为准。 | 30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靖湖大道道路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5日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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