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京唐港区24#多用途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自动化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山港京唐港区24#多用途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投资备字[2025]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化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对现有唐山港京唐港区24#泊位及堆场进行智能化改造,并建设智能化码头配套设施。主要内容包括配置远程自动化岸桥及自动化场桥、调整堆场布置、建设智能平板运输车充电调试维护区、道路堆场改造、围网建设、电控系统升级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等。
2.2 建设地点:唐山港京唐港区。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10天设备主体全部上岸,设备主体全部上岸30天后具备单机作业条件,具备单机作业条件90天后完成所有功能调试,具备系统验收条件。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评定合格。
2.5 交货地点:唐山港京唐港区码头指定地点。
2.6 招标范围:在唐山港京唐港区24#多用途泊位设计、供货、调试3台71t-60m单小车双20自动化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及相关软件、配套设备和服务等。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制造、发运至用户现场、调试、直到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取得用户当地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发放的设备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登记证书等全过程,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至少具有一项额定起重量65吨及以上自动化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业绩。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附2024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水运工程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水运工程供货合同被解除。
3.1.5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09时至2025年11月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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