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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仰顺线(s325-陆集镇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2022-06-08

宿豫区仰顺线(S325-陆集镇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59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豫区仰顺线(S325-陆集镇区)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领导工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陆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陆集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在与 325 省道平交口,向南穿过陆集镇区后,终于利民河桥南侧,路线全长 1.984km。

2.2 项目规模:本段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全长 1.984km。设计车速 60km/h。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 2年。

2.4 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仰顺线(S325-陆集镇区)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照明、管网、管涵、交通标志标线等

2.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70%;余款扣除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二年付清。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注:同时满足宿豫政发【2021】90号宿豫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意见中(五)3:a项目结算以区审计局备案结果为准;b工程变更计量计价,按照《宿豫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执行;c未经区审计局结果备案的,不予拨付合同价款70%之外的余款。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双信封; □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 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含 C 级)及以上;

b. 投标人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 65 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c.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 系统) ”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 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 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 ;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8日 09:00至2022年06月1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30

7.2.2开标地点: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发布。

9.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9.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9.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9.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陆集街道办事处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

联系人:韩乾坤

电话:199526960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座14楼

联系人:魏晓娜

电话:0527-81238009

2022年06月07日(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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