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城区 2022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 宿 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宿区发改批【 2022】31 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宿城区 2022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具体内容波形梁护栏、交通标志、人行横道、标柱、爆闪灯、标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拟分 2 个施工标段,即 SC-AF- 2022-5 标段、SC-AF-2022-6 标段,招标范围如下:SC-AF-2022-5 标段:主要包括有波形梁护栏、交通标志、人行横道、标柱、爆闪灯、标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路段范围包括:X201 中城线 3.974KM、X302 洋埠线 2.288KM、X304 埠凌线 5.624KM、X305 陈埠线9.859KM、X306 中陈线 22.07KM、CX693 中城线 4.887KM、YB103 中南线 1.53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SC-AF-2022-6 标段:主要包括有波形梁护栏、交通标志、人行横道、标柱、爆闪灯、标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路段范围包括:X101 张涧线 10.192KM、X205 蔡龙线 16.345KM、X252 洋洋线 4.864KM、X307 宿埠线 5.413KM、X309 蔡耿线 5.432KM、X351 双耿 线 5.89KM、X151 三南线 4.13KM、X308 睢皂线 4.64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若投标人参加上述 2 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一标段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3 工期为: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 程量的 50%时,付实际完成量的 30%(含农民工工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量的 40%(含农民工工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 80%(含农民工工资),工程交工验收满两年付清余款(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 3)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 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9 年 1 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完成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b.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 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c.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 3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如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需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 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 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 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众安大厦
邮政编码: 223800
联 系 人:蔡军、蔡军营、陈志全、刘芸利、张亮
电 话: 0527-80901290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 2099 号院内办公楼四楼
邮政编码: 223800
联 系 人:周演演
电 话: 0527-84375588/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 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7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2022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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