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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343国道连接线(淮海东路)工程(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024-01-16

泗阳县 343 国道连接线(淮海东路)工程

(一标段)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泗阳县 343 国道连接线(淮海东路)工程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泗发改投 [2023]484 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泗阳县交通运输局 / 批准, 项目业 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为南北转东西方向,起点位于淮海东路与 343 国道搭接位置,终点位于 K0+195.697 处,全长 195.697 米,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一般路段设计速度为 60km/h ,交叉口范围内设计速度为 40km/h 。实施包括 343 国道拼宽段约 330 米,以及道路、安防、雨水、通讯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项目为泗阳县343国道连接线(淮海东路)工程(一标段),设一个标段。

2.2.2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 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8462702.64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完成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7%, 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2019 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 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无在岗承诺书。在建 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 期间的工程。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 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 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 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 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 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 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 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 4)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 5)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12月或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如为已退休人员,以劳动聘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 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泗阳县俞杨北路与北京西路交叉路口往南约 150

( 泗阳县妇幼保健所北侧 ) 地址: 泗阳县北京东路 80号

邮政编码: 223 7 00 邮政编码: 223 7 00

联系人:王责公 联系人:陈红娟、刘宇函

联系电话: 18 994501829 联系电话:13852823570、15851176332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与该条款相矛盾的以此为准)。

8.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 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09:00至2024 年2月5日9:30。

(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 时30分。

2024 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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