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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2(恩施州利川市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eslc-202402gl-002001001)招标公告

· 2024-02-07
G242(恩施州利川市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ESLC-202402GL-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2G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2(恩施州利川市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242恩施州利川市、咸丰县、宣恩县、来凤县境灾害防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3】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境
建设规模:G242利川市境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处治里程35.876公里,里程桩号K2221+900~K2257+776,处治工点18处(其中重点工点13处,非重点工点5处),主要地质灾害为上方边坡崩塌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6
合同估算价:10301522.66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项目业绩::近 5 年内(指交工时间在 2019年 1 月 1 日之后)独立完成过至少 1 项合同额不低于 500万元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公路边坡治理、公路灾害治理等类似工程内容。3.1.4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施工现场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3.1.5 财务要求: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均为盈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 3.1.6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9 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 D 级或 2020 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 D 级,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官方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未存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 号)规定的被禁止投标的情形:①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资格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申请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杜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5730701888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清江大道306号
招标人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82505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恩施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机场路社区施州大道22号君华苑小区A栋三单元303
代理邮编:445400
代理联系人:杜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573070188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2月0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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