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创新技能提升暨技能竞赛活动,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技术支持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SD-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创新技能提升暨技能竞赛活动技术支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拟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创新技能提升暨技能竞赛活动,承担活动方案策划、系列培训、活动现场筹备、试验样品制备、试验比赛组织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2/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7号航道大厦6楼606室。
3.方式:现场领取。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4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7号航道大厦6楼608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3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7号航道大厦6楼6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http://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登录入口界面,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2)在供应商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7号航道大厦6楼
联系人:慎工
联系电话:025-8960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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