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鞍山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路面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一般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建养[2022]227号)批准,招标人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022年鞍山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174.346公里/9项(其中修复性养护工程137.273公里/8项:大修15.815公里、中修121.458公里;预防性养护工程37.073公里/1项:稀浆封层37.073公里)。
2.2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实体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抽查)。
2.3服务周期:2022年9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121日历天,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合同估算价:78.5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国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者乙级以上等级证书;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
3.1.3企业业绩: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含路面或桥梁)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含桥梁或路面)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8日之前,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9KatK9h8UyE1wJ0hj5PKA提取码:02lm)免费获取本次招标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澄清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同上)动态,否则影响了投标文件编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报名:取消报名环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及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采用的评标办法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7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等内容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5.8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鞍山市交通运输局解放东路134号
邮政邮编:114008
联 系 人:邹春松
电 话:0412-5893013
招 标 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52号
邮政邮编:114008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12-2955028
邮 箱:asjtfzb@163.com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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