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苴掘线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WNJJX2022DZ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苴掘线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如东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8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以东交工【2022】2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如东县苴掘线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苴掘线主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与海防公路交叉口,沿现状道路向南,过洋口大道下穿后,止于幸福河桥北侧,桩号为 K7+941.169。主线全长约 7.941km,老路K3+640-K4+190 现状为沥青路面,其余路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现状路面宽度一般路段为6m(另 K3+580-K4+320 现状路面宽 7-9m) ,总投资:1700万元。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即 WNJJX2022DZXSG标段。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包含路基、路面等,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5月28日。缺陷责任期2年。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中的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并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类似工程的定义如下: 合同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的维修项目。(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投标报表表4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投标报表表4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应人员的撤离手续并解锁,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相应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规定的要求,并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会
地 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联 系 人:张清旭
电 话:15162818887
招标代理: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盛世华城商务中心905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60537201
电子邮箱:2272305872@qq.com
8.其他
8.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30时。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10:00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2年8月25日9:30时,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745-220-317,会议名称为如东县苴掘线大中修施工项目;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已预约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3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4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性审核,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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