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路基桥梁施工项目LS-GY1、LS-GY2、LS-SY1、LS-SY2、LS-SY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6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00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的横三线(编号为S16)重要组成部分。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的建设是陆桥国家级综合运输通道的重要支撑,苏北高速公路网的重要横向轴线;淮海经济区核心区重要横向通道,强化内部城际联系;连云港港集疏运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宿迁市的快速出海通道;宿迁、连云港对外联系的快速通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
路线起自连云港市灌云县长深高速公路在建小伊枢纽处,接连宿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终点,起点桩号K40+652.453,向西南方向布线,连续跨越233国道(在建)、叮当河,于杨范村北侧与规划236省道交叉,继续向西南方向在龙苴镇和南岗镇陡沟社区之间布线,进入沭阳县境内。在西圩乡南侧与规划临盐高速公路交叉后,向西南经过于韩山镇南侧穿越新沂河、柴米河,终点位于宿迁市沭阳县京沪高速公路,接连宿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起点,终点桩号K89+928.969,路线全长约49.277km,其中灌云县路线长15.980km,沭阳县路线长33.297km;全线途径10个乡镇,分别为灌云县(小伊镇、伊山镇、龙苴镇、南岗镇)和沭阳县(西圩乡、吴集镇、韩山镇、李恒镇、七雄街道、章集街道)。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路基桥梁施工项目,共5个标段,即LS-GY1、LS-GY2、LS-SY1、LS-SY2、LS-SY3标段。
①LS-GY1标段桩号范围为K40+652.453~K46+300.000,路线长5.648km,主要工点:小伊枢纽、叮当河特大桥;
②LS-GY2标段桩号范围为K46+300.000~K56+632.268,路线长10.332km,主要工点:龙苴互通、跨X206大桥、跨X307大桥;
③LS-SY1标段桩号范围为K56+632.268~K72+435.000,路线长15.803km,主要工点:吴集互通、韩山服务区;
④LS-SY2标段桩号范围为K72+435.000~K74+970.000,路线长2.535km,主要工点:新沂河特大桥;
⑤LS-SY3标段桩号范围为K74+970.000~K89+928.969,路线长14.959km,主要工点:沭阳东互通(含柴米河特大桥)。
2.3招标范围
主线及匝道路基、桥涵、相关绿化、预留预埋、线外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正式施工期,工期计划为:
施工准备期为: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正式施工期:计划约21个月,2024年9月至2026年6月,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某一方)完成过高速公路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某一方)
A.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项目。
(2)项目总工(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某一方)
A.资质要求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项目。
(3)其他: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邮编:210001
电话:025-68023684
联系人:袁炜、肖朦朦
工作QQ:275633825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路基桥梁施工项目LS-GY1、LS-GY2、LS-SY1、LS-SY2、LS-SY3标段共计5个标段中,1家单位(包括其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最多允许中1个标;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包括其各自参加的所有联合体)在上述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3日18:00至2024年6月11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1时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6月3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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