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张浦镇亲和路(江丰路-京东路)道路改造工程QHLGZ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浦镇亲和路(江丰路-京东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以 张投核准(202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昆交建许字〔2024〕000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昆山创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昆山创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张浦镇亲和路(江丰路-京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农路编号C329320583)位于昆山市张浦镇,起点江丰路,终于京东路,改造道路长约 1323 米,宽约 26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三级公路),同时改造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预埋(预留)管线工程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2950万元。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365 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不设置,交竣工合并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要求为:
a.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2019 年 1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含SMA沥青混凝土面层)。(交/竣工日期等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c.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③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 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并在信息系统中备案(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4年 3月至 2024年 5 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扫描件或可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⑤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未列入最新一批【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
⑥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 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认定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5备注说明。
d. 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 2016 】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⑤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⑦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同招标文件同时提供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 :www . jszbtb . 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 台 (网址:http://jsggzy . jszwfw . gov . cn/)、江苏省交通运 输厅门户网站(网址 :http : //jtyst . jiangsu . gov . 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创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张浦镇商鞅路679号
联 系 人:戴 丽
电 话:0512-572718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开发区新都银座3号楼1702室
电 话:0512-50193981
联系人:陶金荣
E-mail:304017720@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35分 | 施工组织总设计 | 8分 | 对本工程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与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已考虑了风、雾、雨及特殊情况的影响及相关措施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 | 7分 |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完善、可靠等进行评分。 | ||||
质量、安全保证 | 7分 | 对投标人承诺的质量安全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创优规划、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对可能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是否有完善、细致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处理措施,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检测设备、安保体系、扬尘管控实施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 | ||||
环保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 | 7分 | 对项目施工环保的落实措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的施工围挡设置、临时道路及三场的硬化、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的覆盖、洒水、清扫、保洁等降尘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分。 | ||||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 6分 | 根据投标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进行评分。 |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 10 分,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5分。 | |
项目总工 | 1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 10 分, |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科研及技术创新 | 10分 | a.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的,得基本分 6分; b.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获得的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含路基、路面、雨污水等)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每有 1 项得 1分,最多得 4分。(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
企业业绩 | 15分 | 企业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 分,最多加6分。 注:类似项目指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含SMA沥青混凝土面层)的业绩。(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道路等级等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 ||
省厅履约考核 | 15 分 | 江苏省信用评价等级 | 15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评定。 其投标信用分 Y 计算方法如下(X 为信用分满分值15分,Y 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a.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 15分。 b.信用等级为 A 级(含暂定 A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7X~0.9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2X*(Z-85)/10+0.7X c.信用等级为 B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5X~0.7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2X*(Z-75)/10+0.5X d.信用等级为 C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2X~0.4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2X*(Z-60)/15+0.2X 注: a.信用评价无评定分值的 A 级企业,Z 按 85 计算;暂定 A 企业,Z 按 85 计算。 b.无评定分值的 B 级企业,Z 按 75 计算。 c.无评定分值的 C 级企业,Z 按 60 计算。 d.得分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 ||
项目满分为:100 分 。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在讨论的基础上按上表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2)各评分因素细分项(指子项)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指子项)得分之和即为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评委评分单项得分评定低于 60%或者为满分的均应作出说明(履约信誉为 AA 的除外)。 |
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8.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8.7本项目的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 3 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9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8.10投标申请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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