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 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配套设施临时码头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配套设施临时码头项目监理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徐圩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4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主要内容包括:港池疏浚、码头水工建筑物、场地铺装及配套工程等。
2.3 采购范围: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配套设施临时码头项目监理,(含包括全部建、构筑物及其配套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2.5 采购控制价:1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人期望值(采购人期望值=控制价*95%)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人员岗位 | 所需人数(人) | 暂定工程量 (人.日历天) | 全费用固定单价(元/人.日历天)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60 | 1000 | 60000 |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60 | 800 | 48000 | |
3 | 监理员 | 1 | 60 | 700 | 42000 |
注:
(1)该单价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且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是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现场必备的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的购置及使用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监理人员食宿费用、通讯费等;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含增值税);监理人为完成合同范围所配置的其他辅助人员以上各种费用及其他为完成本监理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2)本合同约定的施工阶段60日历天内全部工作内容未能在约定工期内全部履行完毕的,如逾期超过 15 天,在逾期的 15 天内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逾期超过15天的,自第 16天起,甲方按月考勤支付监理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为:考勤天数*签约合同全费用固定单价。(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的不在此范围)。
(3)签约合同全费用固定单价=最终投标报价/控制价×控制价全费用固定单价。
(4)监理单位在进场前,上报进场计划时应合理安排人员入场及休息时间,最终结算时,若累计监理费超过合同金额10%后不再计取。
(6)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外,发包人不提供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任何生活、办公用品,质量检测设备及交通和通讯工具等条件。监理单位应至少投入一辆交通车辆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运工程专业);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4年7月至 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
3.4业绩要求: / ;
3.5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它主要监理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6供应商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文章推荐:
宜丰县工业园至火车站公路新建工程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服务
关于【省道 s289 线徐闻勇士农场十一队至曲界板桥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省道s376线徐闻白坡至迈陈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中选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