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薛埠河驳岸维护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薛埠河驳岸维护工程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坛发改投字【20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金坛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薛埠河起于上游薛东桥,讫于下游夏家口,全长14.5公里。现有航道等级为VII级,规划航道等级为V级。为保证薛埠河航道畅通,拟对薛埠河野鸡圩段垮塌驳岸进行重建。项目位置为K5 644~K5 819、K7 500~K7 520、K7 530~K7 550段右岸。本项目新建驳岸200m,采用C25素砼重力式驳岸,底板,墙身均采用C25砼。
本次招标共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2023-XBH-BA-SG,招标内容: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驳岸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
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的质量综合评定:优良;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护岸工程管理办法》等标准评定。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业绩要求:
2018年3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航道工程的施工。
(3)信誉要求:
A、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A、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2018年3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担任过航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及项目总工),项目已交工验收合格,且项目经理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的1/2;
C、项目总工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5)其它要求:
A、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618号
联系人:周浩
电话:0519-82895622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8.其它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9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3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2开标室(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9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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