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姜堰区一镇一环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名称)
2023NCDL-JA(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姜堰区一镇一环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名称)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泰姜发改投[2023]32、33、34、35、36、38、39、40、41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姜交建许字[2023]000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姜堰区一镇一环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023NCDL-JA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拟实施2023年姜堰区一镇一环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作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波形梁护栏、道口标注、减速带、交通信号灯等交安设施等。本次招标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2023NCDL-JA,约50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波形梁护栏、道口标注、减速带、交通信号灯等交安设施等。
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2019年5月1日以来(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承担过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价不少于250万元且项目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9年5月1日以来担任过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价不少于250万元且项目验收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8)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
(1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报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招标公告第8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大道888号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2388222206
招标代理:煋方元项目管理(泰州)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南京路16-24
联系人:缪女士
电话:0523-88235998
电子邮箱:1261432900@qq.com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17:00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7:00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0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3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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