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泗乡南溪片区乡村振兴基础配套项目—花都大道整治提升工程补遗书 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澄清
(一)提问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中描述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 618705 元,是否指的是固化清单中100章105-8这个清单项的金额? 2.招标文件中一切险、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费均为固定金额,而工程量清单说明中的描述均为以100-700章为基数,再乘费率计算。是否需要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说明中的相关描述?
回复:1.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 618705 元指的是固化清单100章105-8项;2.工程量清单说明无需修改。
(二)提问2:1、请问公司的企业信息截图,拟派的人员信息截图是否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面的信息截图为准?2、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和交通厅B截图、项目总工登记信息截图是否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只要截图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就行?3、新延期的交通厅B证无法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上查询到相关新的信息截图,请问代理新的交通厅B证信息截图是否只要截图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截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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