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桥镇镇忠线(Y172)光明村欣欣组至宜大线段大中修工程
DQZZ-SG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桥镇镇忠线(Y172)光明村欣欣组至宜大线段大中修工程 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以 扬江交函〔2025〕10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以扬江交函〔2025〕10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大桥镇镇忠线(Y172)光明村欣欣组至宜大线段进行大中修,包括路基、路面、交安等施工。
Y172镇忠公路起点位于光明村欣欣组至X252宜大线为项目终点,路线全长4.700公里,路基全宽9.5-6米,路面全宽8.7-4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即DQZZ-SG标段;
招标内容:大桥镇镇忠线(Y172)光明村欣欣组至宜大线段的路基、路面、交安等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1)计划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1月1日开工,于2026年1月30日前交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公路等级、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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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系统生成打印的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为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3 中显示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显示的任职结束时间、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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