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交、竣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 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 [2023]74 号、冀公路 [2022]74 号、冀公路 [2022]104 号、冀公路 [2023]110 号、冀公路 [2023]30 号 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 [2023]165 号、冀公路 [2022]183 号、冀公路 [2022]162 号、冀公路 [2023]146 号、冀公路 [2023]145 号 文件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廊坊市。
2.1.2 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 2024 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交、竣工验收检测, 包含廊坊市国道京澳线 (G105) 仇庄北口至第什里桥段修复养护 ( 大修 ) 工程;廊坊市国道京澳线 (G105) 大城与文安交界至王文路口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国道京广线 (G106) 半边店村北至固安与霸州交界段 ( 上行 ) 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国道京广线 (G106) 霸州城区北至老堤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国道京广线 (G106) 新镇西段至文安与沧州交界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国道京环线 (G112) 安次与天津交界至安次与霸州交界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国道通武线 (G230) 廊坊与北京交界至国道京抚线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省道平香线 (S274) 侯谭线至国道京通线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省道廊涿线 (S371) 国道 G105 至广阳与永清交界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廊坊市省道津保南线 (S381) 京台高速出口至大城与任丘交界段预防养护工程;省道津保南线 (S381) 大城与青县交界至京澳线段修复养护 ( 中修 ) 工程;国道 G112 北京环线 K35+860 ~ K37+800( 堂二里、丰林村 ) 段排水整治工程;省道 S381 天津至保定公路 K84+000 ~ K87+500( 南赵扶村 ) 段排水整治工程;国道 G106 北京至广州公路 K97+576 至 K121+174 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省道 S371 廊坊至涿州公路 K16+250 至 K35+590 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国道 G106 北京至广州公路王伍坊左桥养护工程;国道 G105 北京至澳门公路永定河左桥养护工程;国道 G105 北京至澳门公路第什里右桥养护工程;国道 G105 北京至澳门公路惠济场左桥养护工程;国道 G105 北京至澳门公路惠济场右桥养护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1.3 本项目所有公路养护项目 交、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2.2 招标范围 : 招标为 2024 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竣工复测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及以施工过程中业主要求的检测内容,检测范围覆盖本项目所有公路养护项目。
2.3 标段划分: 本此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3.1.2 业绩要求: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3.1.3 信誉要求: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3.1.4 其他人员 要求: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3.1.5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参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不能中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再承接本项目的施工标段、监理标段的试验检测任务。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 9 时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 17 时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9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http://jtt.hebei.gov.cn/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 http://www.hebpr.gov.cn/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 80 号 |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269 号 |
邮政编码: 065000 | 邮政编码: 050010 |
联 系 人:陈中山 | 联 系 人:苗永超 |
电 话: 0316-2336177 | 电 话: 0316-5912139 |
传 真: 0316-2332185 | 传 真: 0311-69052033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rhahlf@126.com |
中心服务负责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2 层
电话: 0316-2920616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相应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近 5 年内( 2019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1 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 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过去 1 年( 2023 年 6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检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近 5 年内( 2019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 1 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近 5 年内( 2019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 1 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 |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3 名为中标候选人。 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 评标委员会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作周期 、质量要求;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4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6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技术建议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的规定。 ( 1 )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服务建议书: 3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30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 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5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以及 试验检测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 之外,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a. 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b. 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 ||
2.2.4 | 技术服务建议书( 35 分) | 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5 分) | 理解基本准确,思路较清晰,得 3.0-4.0 分; |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 4.1 - 5.0 分。 | ||||
工作程序 (10 分 )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好,得 6.0-8.0 分; |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 8.1 - 10.0 分。 | ||||
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分)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 6.0-8.0 分; |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 8.1 - 10.0 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 分)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6.0-8.0 分; |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 8.1 - 10.0 分。 | ||||
2.2.4 | 主要人员 ( 30 分) | 项目负责人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9 分; 每增加 1 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业绩加 6 分,最多加 6 分。 | |
技术负责人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9 分; 每增加 1 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业绩加 6 分,最多加 6 分。 | |||
2.2.4 | 业绩( 2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4 分; 每增加 1 项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 加 2 分;最多加 6 分。 | ||
2.2.4 | 信誉 (5 分 )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5 分。 | ||
2.2.4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 偏差率× 100 × E 1 ; (2 )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 偏差率× 100 × E 2 。 其中: E 1 =0.2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0.1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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